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并对本行业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研究;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直接吸收为会员;
(三)凡经批准入会的单位会员,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潍坊市糖酒副食品协会”会员牌,个人会员发给会员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牌、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