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201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运行情况

http://www.5888.tv/xiehui/ 2016/8/9 9:11:47 浏览次数:726 信息分类:食品协会 编辑:小禹

一、1-5月份全省食品经济运行情况

从现有统计数据来看,1-5月份,全省食品工业运行态势良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产值、出口交货值和主要产品产量稳定增长,产品销售形势良好,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值较大幅度增加。

1.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产值和出口交货值均实现增长,产销衔接良好。1-5月我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不计烟草制品业)总产值2166.55亿元,同比增长10.54%,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1229.68亿元,同比增长12.0%;食品制造业580.96亿元,同比增长11.7%;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355.91亿元,同比增长4.1%。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不计烟草制品业)出口交货值达341.32亿元,同比增长16.44%,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达251.38亿元,同比增长14.4%;食品制造业达81.28亿元,同比增长21.7%;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达8.66亿元,同比增长30.9%。规模以上食品工业及其各分行业食品工业产销率均在96%以上,产品销售势头良好。

2.食品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实现增长。在列入统计的28类主要食品中,我省产量在省市中位居前十的分别是糖果、罐头、冷冻水产品列第1位,精制茶、配合饲料第5位,乳粉、果汁和蔬菜汁饮料类第8位,小麦粉、饲料、精制食用植物油第10位。28类主要食品中,有20类产品产量同比实现增长,占比71.4%,其中,增长达到10%以上的有8类,占比28.6%。增幅居前5位的分别是糖果、饲料、食品添加剂、罐头和乳制品。原盐、成品糖、冷冻饮品和酱油等产量较去年同期则明显下滑,降幅均超过20%,原盐和成品糖等2类降幅超过50%。

3.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实现双增收。 1-5月我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不计烟草制品业)达2282个,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2048.71亿元,同比增长11.24%,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达1153.45亿元,同比增长13.1%;食品制造业达548.91亿元,同比增长13.2%;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达346.35亿元,同比增长2.7%。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累计利润总额达113.98亿元,同比增长20.88%,其中,农副食品加工业达49.64亿元,同比增长30.2%;食品制造业达35.61亿元,同比增长20.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达28.73亿元,同比增长8.1%。

二、1-6月份协会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服务,推动食品行业和食品工作向前发展。

1-6月份,协会发挥行业作用,强化服务职能,积极为促进食品产业发展和推动食品做出应有贡献。

1.组织开展食品行业科技成果评审工作。协会科技成果评审办公室分别组织专家对福建农林大学、莆田市汇龙海产有限公司联合完成的“太阳能-热泵联合干燥高品质海洋珍品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建宁县福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完成的“冷冻干燥即食莲籽创新技术的应用与示范”,福建农林大学、泉州新源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完成的“太阳能辅助热泵联合干燥技术在农产品干制中的应用研究”,福建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永安市品真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完成的“高品质米粉加工关键技术研发”,福州大学、福建省宏盛闽侯酒业有限公司联合完成的“红曲黄酒酿造微生物资源挖掘及应用”等5个项目进行科技成果评审,以上项目均顺利通过评审。

2.开展食品工业行业标杆认定工作。2016年是我国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协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福建省关于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14〕26号),《食品工业协会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食品工业龙头食品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食协〔2015〕21号)的精神,我会开展食品工业行业标杆认定工作,目前共有28家食品工业企业被认定为行业标杆企业,分别是:福建申石蓝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坛紫菜(海苔)制品生产标杆企业,绿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卡拉胶生产标杆企业,福建省绿麒食品胶体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琼胶生产标杆企业,福建闽江源绿田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莲子产业标杆企业,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鱼糜制品生产标杆企业,福建省亚明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中式菜肴生产标杆企业,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果蔬汁生产标杆企业,福建福老酒业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红曲黄酒生产标杆企业,福建惠泽龙酒业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红曲黄酒生产标杆企业,回头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焙烤食品(欧式蛋糕、铜锣烧、华夫饼)生产标杆企业,长乐聚泉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烤鳗生产标杆企业,福建御厨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肉制品生产标杆企业,福建坤兴海洋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冷冻海产品(鱿鱼、带鱼)生产标杆企业,友臣(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焙烤食品(肉松饼)生产标杆企业,东山博广天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冷冻海产品(章鱼)生产标杆企业,宁德市金盛水产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大黄鱼生产标杆企业,莆田市汇龙海产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鲍鱼及鲍鱼加工标杆企业,福建省建瓯黄华山酿酒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白酒生产标杆企业,天喔(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蜜饯制品生产标杆企业,福建省连江天源水产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海带及海带加工标杆企业,福建岳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海产品(大黄鱼、海参)加工标杆企业,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笋制品生产标杆企业,福建康宏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大豆油生产标杆企业,厦门市顶味兴业香料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咸味食品香精/香料生产标杆企业,金冠()食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糖果生产标杆企业,福建紫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果蔬罐头生产标杆企业,福建长富乳品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乳制品生产标杆企业,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认定为福建省植物天然提取物生产标杆企业。

3.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3月21日,协会在福州举办“2016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内部核查员培训班”,来自省内食品工业企业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培训,所有学员均通过考核并获得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内部核查员资格证书。协会作为国家工信部认定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委托评价机构,对全省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按照程序由企业提出申请并认真完成材料编写、体系运行,经评价、公示后予以颁发证书。我省厦门市丝浓食品有限公司、福建双牛酒业有限公司、福建德顺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经评价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并获得证书。

4.组织开展企业技术提升辅导工作。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企业技术提升辅导工作计划的通知》(闽经信函技术〔2015〕649号)文件要求,协会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技术诊断与提升辅导工作,于3月30日举行福建省2016年水产品企业技术提升辅导启动仪式。经前期调研和筛选后,确定10家代表性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组织12位专家分两组陆续到相关企业进行水产品技术诊断提升现场辅导,围绕养殖、原料、工艺、配方、设备、人员、环境、食品添加剂使用、包装物、产品贮运等环节逐一辅导,指导企业建立食品检测中心,配套相应的检测设备,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抽检合格率,建立水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从源头上解决食品隐患。并将10多家由专家编写水产企业的技术诊断报告上报给经信委。

5.针对相关食品标准提出修改意见。由企业提出的即食海蜇产品存在防腐剂超标的问题,我会收悉后当即组织专家深入相关海蜇加工企业进行调研,综合专家意见后,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提交关于即食海蜇产品的分类及防腐剂限量的建议,得到了省卫计委的高度重视。省卫计委采纳建议,向国家卫计委提请《GB2760-2014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即食海蜇进行重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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