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维权渠道,确保食品

http://www.5888.TV/ 2011/7/5 9:54:10 浏览次数:473 信息分类:食品加盟网 编辑:小吴

    近日,人大常委会对食品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分组审议,会委员畅所欲言,提出的建议,个个击中要害,但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路径,还在于切实建设和维护公民的维权渠道。
  食品问题直接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作为受害人,因有害食品遭受的各种损失,理应得到应有的补偿,包括正义所需的惩罚性赔偿。合理的补偿和赔偿,是违法者应付的成本。违法成本低导致有害食品屡治无效,已成一个共识。而违法成本低,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对受害人的补偿不合理,补偿标准过低或者不补偿。
  据媒体报道,在上世纪初,美国的食品问题也很多。为严厉打击不法商家,美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巨额的惩罚性赔偿金,让食品生产企业在卫生方面如履薄冰,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鼓励受害人起诉揭露企业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对生产企业的监督。
  受害人得不到的权利救济,与有关部门对违法企业的庇护脱不开关系。正如专家所言,一些部门或是站在食品企业立场上,或是为了找种种似是而非的借口压制诉讼。一些问题奶粉的受害者为得到合理补偿,甚至到香港提出诉讼,向曾经是三鹿集团股东的公司申索赔偿。
  其实,庇护还有一层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腐败。一些官员和企业结成利益关系,不但在企业赔偿问题上为企业“遮风避雨”,还对企业的违法生产经营进行“关照”。前两天媒体报道,陕西澄城县商务局查处一批含有三腺的雨润“问题猪肉”,处理过程中,猪肉所有者生秦公司致电渭南市商务局一领导,几小时后,这批猪肉被放行,流向多个市场。另外,因为各种庇护行为的存在,一些不法厂商该负的刑事责任,也被大事化小或轻描淡写。
  明明是不法行为,相关部门为什么无视法律规定和正义良知,为不法厂商提供庇护?根子还在于,老百姓的权利落不到实处,权利对权力形成不了约束。如果司法救济有力,无论是相关部门对企业的庇护,还是懒政导致的行政不作为,公民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也不能乱来。
  食品问题时有发生,近期社会上掀起了食品的讨论热潮,各种态度、意见和建议纷纷出现,相关部门也有新的行动措施出来。其实,本是老百姓的权利保护问题,如果权利救济跟不上,其他各种的努力,效果都会将大打折扣,或者说得不到持续,起不到根治的效果。
  治理食品问题,还是只能指望司法能不受干扰,公民的权利能得到有效救济。各方要做的,是在尊重司法方面下工夫,该自制的自制,该退出的退出,该建设的建设,让司法真正成为公民权利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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