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严重失信食品经营实行“零容忍”

http://www.5888.TV/ 2012/3/29 8:48:40 浏览次数:233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 编辑:晨辉

    作为食品的责任人,对食品事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前的一则新闻让笔者欢欣雀跃,地方政府终于动真格儿地要针对食品经营者建立“诚信档案”了。今后在河南,一旦食品企业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类别,将不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其直接负责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根据河南省工商局近日公布的《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工商部门今后将根据诚信守法经营情况,把食品经营者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同时依据信用等级不同,对食品经营者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 
    其中,工商部门对A级经营商户即无任何违法记录的守信经营者,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对B级经营商户即没有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食品申诉的警示经营者,每季度巡查不少于2次;对C级经营商户即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食品的失信经营者,每季度巡查不少于4次,对D级经营商户即被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严重失信经营者,实行惩戒淘汰机制,不纳入正常巡查范围,如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则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规定,一旦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类别,即D级,经营者将在5年内不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此外,河南各地工商部门要对诚信档案实施动态管理,不仅要指定专人负责诚信档案,而且要定期维护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在过往的评论中,笔者曾多次提出“在食品上要转变管理模式,要变事后补救的危机管理为主动地、预见性地防止问题的风险管理,要用零容忍的严厉处罚教生产者真正开始自己担心自己出问题”的观点。 
    笔者还呼吁建立官方网络平台,将每一件消费者投诉登记,处理进程和结果统统要记录备案。以一年或两年为一个周期设定三级处罚红线,对于消费者因满意处理结果提出撤销投诉的案件仅保留备案记录,对于未被投诉人申请撤销投诉的案件则作为不良记录统计,不良记录数达到三级红线的企业限期整改,达到二级红线的企业吊销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达到一级红线的企业直接关停。如今看来,与政府的想法多少有点不谋而合。 
    诚信缺失已经成为商业社会所面临的全行业问题,公众对食品信心不断下降。食品企业是食品责任人,对食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正是建设全行业诚信的切入口。诚信档案制度无疑将成为企业头上的“紧箍咒”,企业如果在经营管理上出现松懈,那就有他们的了。而要想“头不痛”,就必须老老实实地严把质量关,力争“零出错” 。 
    此番河南工商部门还特意把妥善处理消费者申诉引入企业诚信评级中,可谓一大进步!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约束,不少消费者都在不讲诚信的企业面前遭遇到维权难,连想获得一个认真的解释都要看企业的“心情”。而有了诚信档案这把尚方宝剑以后,消费者势必重拾话语权,在食品维权上与企业拥有更平等的地位。惟有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掌握企业生杀大权的“利器”,消费者才有望真正成为“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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