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食品责任保险制度正式实施

http://www.5888.TV/xiehui/ 2015/12/11 17:27:39 浏览次数:340 信息分类:食品协会 编辑:洁洁

日前从朔州市食品委员办公室处了解到,由该办公室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朔州办事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朔州市食品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朔食安委办〔2015〕22号),对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任务、步骤及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该文件印发,标志着食品责任保险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与年初中央颁布的一号文件精神相契合,也是朔州市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保险业“省十条”、“市十条”的具体举措。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问题上,要“提高群众感和满意度”.通过开展食品责任保险,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食品社会共治。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责任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要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要建立由食品监管部门牵头,企业积极参与、保险机构实施运行、消费者主动监督的工作机制。食品监管部门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保;食品经营企业要积极主动投保食品责任保险;保险机构要切实做好承保、理赔及宣传等工作;消费者要主动监督食品经营企业投保情况。

同时,《实施方案》对政府部门、试点参保企业、保险机构的任务分工进行明确,提出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确定1~2个重点领域或环节先行开展试点,每县(区)试点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保险行业协会,通过综合评比的方式,确定2家综合实力强、积极性高的保险机构作为试点期间食品责任保险的独立承保公司。同时,明确了鼓励和引导试点单位投保的具体措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指导、召开推进会、挂牌示范、专题宣传等方式,引导试点企业投保,提高投保覆盖率。承保保险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服务团队,规范保险运行程序,做好保险产品宣传、承保、理赔等服务工作,并要积极帮助投保企业开展食品风险分析研判,加强风险管控和防灾防损。

据介绍,为确保食品责任保险落实,《实施方案》还对具体的实施步骤进行明确。试点工作将分为调查摸底、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推广4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并对具体的职责分工、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时间做出详细明确。下一步,朔州市食安办、食药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将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强化引导督促,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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