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试行)》审议通过

2016/9/24 9:27:44 阅读数:64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南通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6年8月17日市十四届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1日前起实施。食品小作坊是食品生产加工的重要组成形式,大量存在于城市和乡村,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较弱,极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据悉,该《办法》共6章28条,侧重从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受理、实质审查、登记决定、证件颁发、证件管理以及登记的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等环节细化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许可制度。具体措施方面,在参照普通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的基础上,在管理职责划分、申请材料、初步审核等方面充分体现了食品小作坊登记的特点,明确了区政府(管委会)统一领导、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镇和街道办事处积极协助的管理方式。根据《条例》对市、县(市)两级政府分别制定食品小作坊申领办法的规定,《办法》第二条明确“本市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证书管理,适用本办法”。

此外,据了解,目前南通全市食品小作坊有2500多家,其中市区400余家,县(市)2100余家,生产加工产品以豆制品、卤菜、糕点、食用油、面食、米酒、蛋制品、水产品(水发产品)等品种为主。2015年,该局启动市区豆制品综合整治,建立了豆制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构建全链条监管、全过程追溯、服务、全行业自律“四全”监管模式,着力解决豆制品小作坊监管这一全国普遍的监管难题,打造“放心豆制品工程”。目前,市区持证豆制品企业和临时登记备案小作坊生产的豆制品市场占有率达到85%以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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