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食安办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

2020/11/18 8:41:27 阅读数:33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敏

11月13日上午,盐城市食安办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形势会商会,通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商食品安全形势,安排当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研究食品安全工作进位争先措施。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谭鑫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析会商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研判认为当下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领导更加重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对落实党政同责、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运行更加规范。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对标对表实施,高效有序运行。三是工作更加务实。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和市各有关部门针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落实党政同责,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形势会商机制。认真落实《盐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市食安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密切协同联动,畅通联络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分析形势,及时组织会商,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合力形成。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争先进位意识。认真对照省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立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逐项做好对照排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创特色,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实现进位争先目标。

会上,市食安办对2020年市对县食品安全考核方案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评议方案征求了意见。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交流了2020年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2021年工作计划。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食品经营处、特殊食品处、食品抽检处、应急宣传处、行政审批处、质量监管处、执法稽查处、消保处、科信处、人教处负责人,食品协调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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