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树立科学健康消费理念。
一、选择正规采购渠道。采购食品时,应在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小食品店登记证》的商场、超市、商店以及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二、仔细查看食品外观及标签标识。
(一)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