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评价的通知

http://www.5888.tv/xiehui/ 2017/2/17 8:40:48 浏览次数:1781 信息分类:食品协会 编辑:小禹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诚信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信部等部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将选择一批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参选单位,现将开展“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评价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加“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评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参评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资源鉴定“诚信示范单位自律准则”,自行披露单位的真实信息,并接受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信用监管和舆情监控;

3、成立已满一年,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守合同,重信用,不因违法而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

5、坚持质量,严把产品、服务质量关,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监督,不生产、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欺诈消费者。

6、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能公平、公正、圆满解决消费者投诉,投诉解决率指数达到当地同行业先进水平。

7、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在国家和地区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监督抽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8、信息披露真实,宣传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实际,不隐瞒缺陷,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9、注重诚信建设,文明创建成绩显着,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信誉良好。

二、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

(1)填写申请表

(2)签订“诚信示范单位自律准则

(3)接受在线纠纷协调服务

2、初评核实

(1)对申报单位实施扫描监控

(2)对申报单位开展核实工作

(3)对申报单位提交初审结果

3、公示

(1)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官网

(2)中小企业协会官网

(3)中小企业信息网

(4)诚信临沂官网

4、终审

(1)评审团对申报单位实施终审

(2)在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官网备案

5、发证

(1)颁发牌匾和证书

6、年审

(1)对申报单位实施年度复审

三、有关费用

所有参加“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申报的单位,在为企业提供评价服务的前提下,合理收取相关费用,按照相关的统一规定,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证牌工本费。详细情况申报企业需向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或各地区授权的诚信服务商工作人员咨询,联系方式将在信用管理中心官网(www.xyzg.org)上公示。

四、获得“中小企业诚信示范单位”的应用价值

1、提升企业资质,纳入国家工信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诚信经营服务平台的名单中。

2、提高企业签约率,缩短交易周期,降低企业成本。

3、由中小企业协会信用管理中心提供单位基本公示服务、网商虚拟产业园在线纠纷调解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4、在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中心官网(www.xyzg.org)、中小企业协会官网(www.ca-sme.org)、中小企业信息网(www.cme.gov.cn)、诚信临沂官网(http://credit.linyi.gov.cn)予以公示。

5、线上:互联网+时代,在企业官网、APP、微信公众号等引导客户了解认识公司诚信资质。网络宣传及线上销售,客户更看重企业信用度。

线下:宣传材料、户外广告牌等载体应用诚信示范单位专属的“诚信公约”信用标识及信用二维码,帮助企业提高品牌美誉度与快速建立信任,反应健康经营,助力品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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