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生活污水处理费五一开涨

http://www.5888.tv/xiehui/ 2017/10/17 11:16:39 浏览次数:227 信息分类:饮料协会 编辑:小川

5月1日起,中山生活污水处理费要涨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统一为每立方米0.90元,非居民1.08元。这是记者18日从市物价局获得的消息,据了解,本次污水处理费的涨价在3月底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已经审议并获得原则同意。

早在去年9月底,中山市物价局就提到要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并在去年11月14日公布了两套听证方案,相应的听证会在去年12月2日举行。在听证会上,报名的33名代表中,到场28人,5人因事请假。在两套听证方案中,赞同方案一的代表占大多数,部分代表提出,目前的两套听证方案都不合理。

根据中山市物价局昨天发布的信息称,经听证和市人大审议通过,从2013年5月1日起,实现中山市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同城同价,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统一为每立方米0.90元,非居民1.08元。而本次调整,是采用了当时公布的第二套听证方案的调价方法。

调整后,城区和镇区同类用水户统一征收标准,具体为:一是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学校和集体宿舍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为每立方米0.9元,即石岐区、东区、西区(不含沙朗片)的征收标准维持原来不变;镇区(含沙朗片)居民的征收标准从原来的每立方米0.7元调整为0.9元。二是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统一为每立方米1.08元,即城区和镇区分别从原来的每立方米1元、0.8元调整为1.08元。缴纳污水处理费仍按实际用水量的90%计收。

据中山市物价局介绍,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支出,同时明确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立医疗机构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以及低收入家庭等用水户继续免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中山市人大:

须继续做好污水处理工作

据了解,对于本次污水处理费的调整经过中山市人大的审议获得原则同意,但市人大在审议过程中也有一些委员提出了不同意见,当中包括与周边城市比较,调整后中山的居民污水处理征收标准与深圳、广州、珠海持平,比江门、惠州、东莞都要高,仅低于佛山,此外,有委员反映中山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进展不平衡,部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的效果与市民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等等。

而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中山市政府继续做好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并分别对中山目前的生活污水处理建设提出意见。

官方说法

目前污水处理费征收达不到保本经营

中山市物价局在去年公布的听证方案中称,2011年全市生活污水处理总量为2.7亿立方米,生活污水处理平均单位成本为1.26元/立方米。2011年市、镇两级财政已实际拨付污水处理企业的营运支出3.02亿元,而中山2011年的生活污水处理费实际征收额为2.94亿元,存在800万元缺口。

对于中山要启动污水处理费调价一事,中山、常务谢中凡在列席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时曾表示,近年来,市镇两级财政逐年加大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但由于目前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达不到保本经营,部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出现后续资金保障乏力的情况,制约了中山污水处理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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