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关于对大米和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7/3/22 9:01:24 阅读数:718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禹

3月21日,记者从安徽省食药监部门获悉: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对大米和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月起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九个月的大米、方便面等食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大米、方便面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省大米、方便面以及存在类似工艺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食药监部门通过查验企业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过程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以及销售台账等,重点检查企业出厂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销售记录是否完整;企业对大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米和黄粒米等、方便面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碎面等的处置措施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是否存在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规定,各地食品生产企业要对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向辖区食药监管部门提交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各县、区食药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企业提交的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必要时应当进行抽样检验。在此基础上,各市食药监局组织辖区内各县、区局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交叉互查,同时开展飞行检查,防止监督检查存在漏网以及检查过后出现反弹。

省食药监局将适时对大米、方便面等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并对负责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的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通知》要求,各地要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投诉举报信息、追溯信息、抽检监测等手段,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制度。

安徽省食药监局表示,在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向辖区监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问题严重的将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发现企业存在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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