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食品行政违法案件入刑

2016/11/17 10:24:04 阅读数:615 信息分类:方便食品招商 编辑:婷婷

近日,河西区某包子铺经营者郑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河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在刑罚执行期间实行社区矫正。与此同时,郑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这是河西区实行食品行刑衔接机制以来,首例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而入刑的案件,充分表明了政府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河西区成立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调领导小组,出台《河西区关于建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实施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河西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中的重点及执法难点,形成了食品药品执法监管信息共享、联合防控、共同打击的良性工作机制。今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会同公安河西分局现场对全区11家餐饮单位45个批次的检测样品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抽验。经检测,其中4户经营户送检的6个样品存在非法添加情况,涉嫌刑事违法。截至目前,被移送的4户经营户中,有1户非法经营户刑事调查阶段已经终结,并于近日进行了判决。据介绍,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提升全区监管工作水平。该局将积极联合相关社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的作用,加强对实行社区矫正的郑某进行,防止其继续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的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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