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张“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放,小作坊登记制度实行

2016/11/15 9:20:27 阅读数:1463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禹

近日,全市首张“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在寮步镇发放,此举标志着小作坊登记制度全面实行,全市合法合规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将取得“身份证”。

今年8月,市食药监局下发并实行《东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下称《禁止目录》)。小作坊被禁止生产32类食品,只允许生产8大类共13个品种的食品,凡《禁止目录》 范围外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的食品小作坊,改造符合条件后均可向市食药监局申请“登记证”。

糕点小作坊改造后拿到全市首张“登记证”

市食药监局介绍,为了把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禁止目录》明确了我市只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8大类共13个品种的食品,包括东莞传统纯手工河(濑)粉、烧腊制品、酱卤肉等肉制品、 东莞传统手工糖果等,基本涵盖了传承东莞地方传统特色的食品。

《禁止目录》公布后,这些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的食品小作坊均可向市食药监局申请“登记证”,生产加工《禁止目录》内食品品种的小作坊,不予发放“登记证”。

记者了解到,这次东莞首张登记证发放给寮步一家经营了30年的糕点小作坊。这家小作坊经过改造之后,所有的制度上墙,生产加工间、包装间也全部分割开来。

寮步镇食药监分局副局长尹家付说,根据前期的调查,接下来,将对辖区内的小作坊进行统计、动员、部署,进行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寮步已经有很多小作坊达到登记的标准,寮步分局将对全镇 符合条件的小作坊进行登记发证,并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从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让市民吃得放心。

帮助更多小作坊改造并领取“登记证”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梁少华表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虽然规模小,但食品安全无小事,必须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保障食品安全。市食药监部门将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市食药监局介绍,目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刚刚开始发放,食药监部门还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就登记工作进行培训,到现场指导小作坊按要求改造,帮助小作坊领取登记证。经宣传动 员、限期改造后,对未取得登记证仍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市食药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法规也对小作坊的房东的责任进行了规定,如果小作坊出现无证经营、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房东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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