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口岸食品监管的三大挑战及对策

2016/10/19 10:35:00 阅读数:639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网 编辑:婷婷

近年来,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航空运输量持续快速增长。据统计,2015年全年运输旅客超过4.3亿人次,其中出入境旅客超过5200万人次,货邮运输量629万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九个机场的年旅客吞吐量超过3000万人次。航空口岸是检验检疫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特殊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高,口岸人流量大,监管形势复杂,面临着诸多挑战。

挑战一:厘清航空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界限。航空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地方监管部门的业务界限较为模糊,监管事权上与地方监管部门存在交叉或分歧,特别是在口岸不断发展建设的过程中,极易出现监管真空地带。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为例,机场规划红线近年来已多次修改,现红线内面积达36平方公里,已超过重庆市绝大部分县城的城区面积。通过现场调查发现,除了传统概念上的机场口岸核心区域,红线范围内还存在着各类工厂、垃圾处理站、农村聚居地、度假村、农田农地、鱼塘、殡仪馆、建筑工地、废品回收企业等各种特殊业态,在机场改扩建工程中还有各类建设工地30余个,整体上食品安全风险高,与地方食药监部门存在较多监管交叉,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全面有效监管的难度很大。

为着力解决这一难题,检验检疫部门应主动适应口岸发展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调,积极推动以地方立法或政府专题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界限,依法依规对涉及航空口岸运营和口岸职能的区域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管,做到监管事权统一,监管范围明确,监管力量集中,紧紧围绕口岸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要求,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挑战二:航空口岸新兴业态的监管。口岸的快速发展建设,必然推动口岸功能的不断拓展,特别是随着各地综合保税区、自贸区的建设推进,各类新兴的贸易形式、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在也在口岸不断涌现并快速成长。以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为例,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已涵盖农产品(进口水果、冰鲜水产品及肉类制品等)、航空食品生产、餐饮、食品经营、集体用餐生产配送、企事业单位及工地食堂、网络食品经营(跨境电商)、网络订餐等多业态、全链条,是重庆市食品安全监管形态为特殊的区域,对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能力提出了很大挑战。

相比较地方食品监管体制的不断探索推进,口岸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统一,业态覆盖全面,监管链条完善,从某种意义上说航空口岸也是我国特殊的食品安全全监管区域,检验检疫部门做好航空口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具备一定的政策优势和技术优势的。对新兴的跨境电商、网络订餐、网络食品经营等业态,如何实现既助推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又严守口岸食品安全底线,需要加强对新兴业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政策研究,积极拓展口岸功能,鼓励和帮助新兴业态的发展壮大,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并建立科学有效和富有检验检疫特色的口岸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口岸食品安全实现全链条、全业态的监管,努力将航空口岸做成食品安全监管的亮点区域。

挑战三:推动航空口岸跨地区跨部门监管协作。不同于其他口岸类型,航空口岸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都与口岸区域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口岸内外的人员、物资交流极为密切,检验检疫部门的口岸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也不可能孤立在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之外。现实工作中,很多口岸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向区外拓展经营活动的时候,常常会遇到口岸与地方监管机制不统一,工作方式方法差异大,经营资证互认困难等现实情况。而航空食品作为航空口岸的特殊产品,具有食品安全要求高、产品跨国境跨地区流动快、跨地跨部门监管协作难的特点,而且国内外标准规范不一致,投诉处置、应急联动和有效监管难度大。

因此,要积极推动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一方面要立足口岸实际,与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检地联动和工作对接,主动融入地方政府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争取地方政府在人员、经费、设施设备方面的支持,积极推动口岸内外的监管互认、执法协作和应急联动,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同时积极组织对食药监部门监管政策、监管机制的研究,学习借鉴其的监管手段,不断提升自身监管水平。另一方面,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对航空食品这个特殊产品监管力度,有效识别和监控航空口岸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检验检疫系统内跨地区的监管信息通报、监管协作和应急处置协作,对航空食品、延误餐食、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航空食品跨境跨地区投诉处置等工作建立基本工作规范,对航空口岸的食品安全做到“查得出食品安全隐患、管得住食品安全风险、帮得了辖区企业发展”.

总之,面对航空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检验检疫部门要按照科学监管、适应发展、主动作为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特色,做出亮点,确保航空口岸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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