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事业单位食堂必须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015/12/8 11:15:33 阅读数:1169 信息分类:方便食品招商 编辑:小静

近日,在四川省南充市食品监管局获悉,该局在市辖三区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专项检查。要求事业单位食堂必须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当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嘉陵区政府办公大楼机关食堂和嘉陵区公安分局机关食堂,现场检查了两个食堂是否持证营业,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堂环境卫生状况是否良好,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是否符合要求。“一定要定期自查,针对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清洗消毒及食品留样等环节进行自查,做好食品安全防控工作。”在嘉陵区政府办公大楼机关食堂内,执法人员一边检查,一边对食堂主管人员说。

据了解,目前,市辖三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共有108家,此次专项检查三区同步开展。执法人员将深入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持续性检查,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准入、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落实情况、食堂日常监督管理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办理相关证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科长周逢春说,从事餐饮服务业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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