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将实施《食品事故应急预案》

2015/11/26 10:12:06 阅读数:536 信息分类:食品加盟 编辑:小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针对国内外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为了让广大的群众吃上健康安全的食品,各地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设。11月24日,内江市六届政府召开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江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备案。

为此,我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预案》进行了制定。旨在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预案》分别列举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范围、原则、事故分级、组织机构、保障措施、预警、报告、响应、检测评估以及责任追究等要求,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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