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网上卖食品要实名登记?

2015/10/21 11:10:26 阅读数:758 信息分类:饮料网 编辑:元哲

本月起,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如何对网络食品交易等新兴食品经营业态监管,如何重点监管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对这些新问题,这部因“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而被称为“史上严”的食品安全法均一一作出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此前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网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有了明确的说法。它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不仅要审查许可证,对违法商户还要及时制止、报告、停止服务,这会促使第三方平台加强审核。

新食品安全法大幅强化和提高了惩罚力度

对之前法律责任过轻的诟病,新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更加具体和严厉的措施。首先,强化了刑事责任追究,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则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第二,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比如生产经营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修订前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新法则提高到处以30倍的罚款;第三,非法提供场所增设罚则,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新法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规定处以10万元罚款。

消费者可多渠道索赔

新《食品安全法》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定食品生产和经营者接到消费者的赔偿请求以后应该实行首负责任制(即消费者可以找其中任意一方索赔,首先找到谁,谁就有义务承担责任);在修订前的《食品安全法》对集中交易市场规定了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新《食品安全法》增加了对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论证结论,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要求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新《食品安全法》还要求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媒体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民事责任。

婴儿奶粉、转基因食品等敏感领域提升约束力度

婴幼儿奶粉管理上升到与药品相当的级别。新食安法规定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将从备案制改为注册制。所谓注册制,即要对奶粉的配方进行注册,这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奶粉的管理上升与药品相当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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