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制定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

2012/10/13 9:38:14 阅读数:385 信息分类:食品代理网 编辑:会平
    近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至11月15日前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据卫生部介绍,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我国首次制定,同时也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其中国家标准140项,其他标准422项。
    卫生部介绍,提出致病菌限量标准的食品类别以存在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证据的即食食品和生食食品为主。分类依据为GB2760,但根据致病菌指标本身的特点,结合加工工艺,对食品类别进行适当调整,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谷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共9类食品进行了规定。
    针对沙门氏菌是引起全球和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也是各国和国际组织食品安全标准普遍提出限量要求的致病菌,标准提出9类食品中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为n=5,c=0,m=0。
    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是我国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致病菌之一,标准提出肉制品、水产制品、粮谷类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5类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要求,为n=5,c=1,m=100CFU/g(mL),M=1000CFU/g(mL);提出即食调味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要求,为n=5,c=2,m=100CFU/g(mL),M=10000CFU/g(mL)。
    还针对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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