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的消费提示

2024/3/14 10:16:22 阅读数:135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蒙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日常养生的重视,保健食品做为有特定保健功效的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面对市场上众多保健食品,如何科学正确选购和食用呢?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1、保健食品不是,不能代替疾病。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疾病为目的,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不可代替药品疾病。

2、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核对保健食品注册号/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

3、选购保健食品要到合法正规的店铺。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消费者可通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4、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5、若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供稿:特食科余星星

来源: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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