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现结合实际提高学校食品

2011/7/9 8:40:53 阅读数:522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小于
    学校食堂关系着广大师生,为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云南省宾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与其他四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使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一是与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重点监督检查农村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以及幼儿园在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学校食堂采购和使用无合格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行为,共检查学校食堂76家,幼儿园食堂73家,暂未发现有超剂量、超适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二是与“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行动相结合。着重要求各学校食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索证索票记录、出入库记录齐全,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建立台账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餐厨废弃物桶上加贴标识并加盖,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
  三是与高考考点学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相结合。从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餐具消毒等各环节规范操作为重点入手,专项检查学校食堂和高考考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25家,整治小食品摊点15个,发现安全隐患问题6个,提出限期整改意见32条,同时要求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出售剩菜、剩饭及凉拌菜等高危食品,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高考期间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是与宣传教育和惩治相结合。严查违法行为,在先后采取宣传教育、提出监督意见、整改意见、发出警告处罚等措施后仍未改正的情况下,针对违法情节严重、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甚至已造成一定危害的4家学校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教育和惩治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学校食堂责任人法律意识,促进了依法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有效防范了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大使秘密武器,且扫且看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