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2020/9/14 8:44:13 阅读数:357 信息分类:食品招商 编辑:家豪

今年秋季开学时期敏感、情况特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关心,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高度关切,广大学生热切盼望。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秋季开学季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发布提示如下:

一、保障校餐安全,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要到位

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落实整改制度,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一是做好风险隐患自查。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组织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对相关场所、设施和餐用具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和保洁;全面检查库房和加工场所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并做好登记,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尤其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对冷冻冷藏的食材查验是否符合贮藏温度要求,是否超保质期或发生变质。

二是注重加强人员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操作行为规范管理,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自我防护、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严格食品原料管理,规范加工制作。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生熟分开、食品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售卖等各道关口,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重点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进行食品安全隐患自查。对于海产品等要确保加热时间,烹饪食品时要做到烧熟煮透。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四是严格食品配送、分餐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确保配送容器、箱、车清洁、安全并每日进行消毒,落实食品分装要求,对盛放食品的容器、箱进行有效密封,落实餐食保温和配送时间要求,确保配送过程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就餐场所卫生管理,采取错峰就餐,就餐排队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操作、配(分)餐以及用餐等各个方面,要减少食材原料采购、加工中的浪费,从源头上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学校要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牢固树立“粮食是一种紧缺资源”的节粮意识,培养勤俭节约良好美德,坚持按需取餐、“光盘行动”,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二、校园周边消费需注意,食品安全排

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校内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食品贮存销售、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学校师生在外就餐或购买食品时,要关注食品安全。

一是需要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清洁卫生、证照齐备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实行“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洗手,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二是需要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特别要留意经营范围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并选择距离相对较近且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查验外卖食物是否已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污染。尽量采取“无接触取餐”,减少人员接触。

三是需要购买零食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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