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蔬菜集团、西郊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条例》专题会议

http://www.5888.tv/market/ 2017/3/6 9:13:29 浏览次数:416 信息分类:食品批发市场 编辑:洁洁
2017年2月9日下午,在西郊召开了上海蔬菜集团、西郊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条例》专题会议。参会人员主要包括:蔬菜集团西郊主要领导,各子企业总经理、食品分管副总经理、信息部门负责人、集团法务室负责人,以及西郊各主要业态负责人。

2017年2月9日下午,在西郊召开了上海蔬菜集团、西郊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条例》专题会议。参会人员主要包括:蔬菜集团西郊主要领导,各子企业总经理、食品分管副总经理、信息部门负责人、集团法务室负责人,以及西郊各主要业态负责人。

首先,由蔬菜集团西郊市场管理部解读《上海市食品条例》的要求和实施《条例》的意见,重点就《条例》中涉及各子企业的相关条款进行说明。

其次,由各子企业根据自学《条例》过程中,发现的疑问和操作难点进行交流发言。

,王永芳董事长和吴梦秋总经理分别作出具体要求。

吴总在会议上指出: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食品专项工作的认识;

二、通过学习要吃透条例中所提出的操作要求和规范。如发现对条例有疑问的,或者条例中未明确说明的,要进行深入梳理,然后再请有关专家为我们答疑释惑;

三、在根据《条例》开展食品具体工作时,要有抓手,要有富有成效的措施,要确保操作规范,确保责任到位。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食品专项工作时,要提升管理能级,运用信息化手段;

(二)、集团法务同样需要介入此项工作,根据《条例》的要求,对现有食品协议、承诺等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和统一;

(三)、要认真开展员工与商户的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要、要有记录、要留有痕迹;

(四)、“四关”的规范要进一步严格实施,尤其是“严把入场关”,深刻意识到“送检”和“抽检”区别,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必须实行“抽检”;

王董会议上提出,通过学习讨论,主要达到五个目的和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五个目的: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做好食品工作,特别是新《条例》的新理念、新观点、新举措;

(二)、要立即行动,在3月20日前,各自企业根据自身的弱项和短板有针对性地谋划好如何贯彻落实食品工作;

(三)、要有“史上严”的标准和意识来开展食品工作,即“严的标准、严的监管、严的处罚、严肃的问责”;

(四)、互相讨论、互相启发、互相借鉴,形成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方法;

(五)、认真梳理汇总问题,请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具体实施方法进行指导和解答;

二、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再次提高,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工作的责任感,真正体会到食品工作的严峻态势,“史上严”绝不是一句空话;

(二)、突出难点、破解难题,抓好食品工作。结合实际,强化措施,从严从实,务求实效。要靠前掌握情况,对照条例审视过往的做法,找不足、破解难题;

(三)要提升食品监管能力,信息化应该导入到食品监管过程中,信息化要成为食品管理的后台支撑。

(四)“市场供应,两个效益,现场管理和规范”要结合到食品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这几方面结合好了,才能体现我们的战斗力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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