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宣言——信用3.15临沂嘉兴水果市场在行动!

http://www.5888.tv/market/ 2019/4/12 15:21:41 浏览次数:491 信息分类:食品批发市场 编辑:小禹
“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

“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

3月15日上午,临沂国家高新区2019年“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主会场活动”在临沂嘉兴水果市场拉开帷幕。来自各地经营户、采购商和社区群众1000多人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

此次活动由临沂国家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建设局、社会事业发展局、消防大队等有关消委会成员单位,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与分会场形成联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消费教育与消费维权高潮。

临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自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马德世、副局长焦安镇到主会场视察,临沂嘉兴水果市场副经理苏颜、果品协会会长曹宝坤陪同,张自华副主任一行看望参加活动的各部门工作人员,与经营户和采购商进行了亲切交流。马德世局长指出,下一步政府将加大监管、抽查力度,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宣教活动,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在全区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活动现场,各单位积极向过往群众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4000余份,详细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和商品鉴别知识,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的咨询,并现场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会场还设置了真假商品鉴别台,工作人员用收缴的假烟、假酒、假药、假日用品等实物,为大家提供商品鉴别知识和技巧,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表达了关心消费者、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心声,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热情和维权意识。

临沂嘉兴水果副总经理苏颜表示,作为较大的水果批发市场,一直以“平安立市、诚信兴市、品牌强市”为立足点,在保障我市水果高品质足量供应和流通的前提下,通过已建立的可溯源系统和农残检测机制确保流入市场水果的。同时,我们将携手更多水果批发商,共同营造放心、的水果消费环境,共同开创积极消费、信用消费的新局面,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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