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公司持有的“香飘飘”商标正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次认定标志着香飘飘长期以来积极实施培育自主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品牌战略又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近年来,公司陆续获得了浙江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浙江省食品工业百强企业、浙江省食品卫生等级A级单位、浙江省信用等级AA级企业、湖州市重点骨干企业、湖州市优质企业、湖州市1010典型示范工程“十佳农业龙头企业”、湖州市上交财税收入大户等荣誉称号。